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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困老人有什么政策?

    信息发布者:红太阳
    2017-09-30 14:20:24   转载
    (一)未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未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七十周岁以上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到全市城乡所有面向社会开放的B类以上非营利性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诊时,持所在地民政部门颁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等证件,享受如下优惠:
    
    1、在门诊治疗时,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和诊察费。2、进行CT、MRI平扫及彩色多普勒检查时,在规定中准价格基础上,按不超过70%收费。3、进行住院治疗时,普通床位费在规定中准价格基础上,按不超过70%收费。4、进行手术治疗时,在规定中准价格基础上,按不超过70%收费。5、市内四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持相关证件到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时,免收挂号费和诊察费;家庭服务出诊费减免50%;常规化验检查、心电图及普通Ⅹ线检查减免20%。
    
    (二)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三无”老年人和遗属孤老居家养老或入住民营养老福利机构的,由政府提供服务补贴;其中失能和半失能的老年人增加一定的介护补贴。
    
    (三)城乡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老年人、“三无”老年人 、“五保”老年人去世后,免除基本丧葬费用,即:普通车辆遗体运送;3日内普通冷藏柜遗体存放;普通设备的遗体火化费;1个普通卫生纸棺;1个普通骨灰盒五项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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